我的痘痘藥要吃多久?
今天一個病人來看痘痘,問我痘痘藥該吃多久,對我來說真有點難開口,健保局說痘痘是急性病,所以藥只能開一個星期,但痘痘真的是急性病嗎?我們來看看2009年國際的青春痘專家們提出來的共識(consensus in 2009 JAAD 60:supp1)
1. 第一條就是“痘痘屬於慢性疾病”,原因在其反覆的發作與拉長的病程,與心理社會上所造成的壓力。
2. 其次是建議口服抗生素可使用於中度至重度的青春痘。
外用抗生素要和過氧化苯和外用A酸一起使用來減少抗藥性。
抗生素的使用應在使用6-12 周時來評估效果。
抗生素使用時間理想上應使用3個月,但可以在使用6-8 周之後來評估效果。
其他的共識包含外用A酸應該使用在幾乎所有痘痘的病患,因為其抑制微粉刺的效果。(這是為什麼病人常不管走到哪裏醫生都開A酸),外用A酸如果可以和外用抗生素一起使用效果更好等。但不管是誰做的研究,治療痘痘至少都需要6個星期以上才看得到效果。看看典型治療12 周後的前後比較圖。
這樣的結果實在不太令人滿意是嗎? 但治療痘痘 即使用最有效的口服A酸,用一個月都可能沒有變化或甚至惡化,所以請大家理解,藥只有開一個星期不是我們皮膚科的本意,是無知的健保局決定的。